索引号 | 01105686X/2020-92381 | 主题分类 | 矿产 |
发文单位 | 365bet官网注册_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_365bet平台棋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发文字号 | 随自然资规函〔2020〕5号 |
效力状态 | 有效 | 发布日期 | 2020-06-02 |
编辑 | 365bet官网注册_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_365bet平台棋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审核 |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各县(市、区)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各相关直属单位:
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按照《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(试行)》(自然资规﹝2019﹞7号)、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相关事项的意见(试行)》(鄂自然资规﹝2020﹞1号)的要求,现就我市矿产资源出让和登记权限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除自然资源部负责出让、登记的14种重要战略性矿产(石油、烃类天然气、页岩气、天然气水合物、放射性矿产、钨、稀土、锡、锑、钼、钴、锂、钾盐、晶质石墨),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的11种战略性矿产(煤炭、煤层气、铁、铬、铜、铝、金、镍、锆、磷矿、萤石等)和15种重要矿产(地热、油页岩、二氧化碳气、银、铂、锰、铅、锌、硫、锶、金刚石、铌、钽、石棉、矿泉水)及宝玉石,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的4种矿产(饰面用花岗岩、重晶石、长石、钒)外,其余矿产由县(市、区)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、登记。
二、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、高新区分局、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辖区范围内的矿产出让和登记,除由部、省负责的以外,其他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。
三、其他相关事项按照自然资源部、省自然资源厅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执行。
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三年。本通知的解释权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。
附件:1.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(试行)(自然资规﹝2019﹞7号)
2.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相关事项的意见(试行)(鄂自然资规﹝2020﹞1号)
365bet官网注册_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_365bet平台棋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0年6月2日
附件1: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(试行).pdf
附件2: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相关事项的意见(试行).pdf